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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八次会议

来源:《普洱日报》 时间:2021-04-09 阅读:


 

普洱日报讯(记者  张国营)   4月8日,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卫星主持召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第十八次会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精神,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进一步推动普洱民族工作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政策法规体系的实施意见》《普洱市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普洱市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杨卫东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做好民族工作事关祖国统一、边疆巩固大局,事关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大局。要不断创新方式、谋划措施、拓展手段、创造经验,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不断创新发展;要统筹推进民族地区发展、民族团结创建、民族文化繁荣、民族事务治理等工作,加快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要切实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加强民族地区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提升边疆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会议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聚焦推行绿色设计、强化工业清洁生产、发展工业循环经济等主要任务,加快推进相关标准、政策的制定、修订工作;要持续完善绿色生产和消费领域的支持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绿色产业发展;要提高绿色技术创新能力和质量,把协调推动绿色消费与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同部署同落实,引导绿色生活方式的形成;要大力宣传推广绿色生产和消费理念,加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宣传力度,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制定出台细化、量化、项目化、精准化的政策措施,推动形成区域协调发展和对外开放新格局,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特别是产业体系提供有力支撑;要立足发挥普洱的比较优势,构建“一核两翼三带”的生产力空间布局,推动全域融合发展,有效破解发展不协调不平衡问题,努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

会议强调,要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创新公共法律服务内容、形式和供给模式,整合优化各类法律服务资源,促进资源共建共享;要明确责任和时间表、路线图,集中力量推进工作落实,通过开展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的方式抓好督导检查;要利用各类媒体扩大宣传覆盖面,引导人民群众运用各类公共法律服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水平。

会议强调,要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贸易高质量发展工作的统筹领导和组织协调,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抓好重点项目推进,统筹推进全市贸易高质量发展;要以全面优化政务服务为抓手,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精准发力提升营商环境;要全面改善服务质量,打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以良好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会议要求,要紧盯解决突出问题,加强改革政策统筹、进度统筹、效果统筹,着力巩固拓展改革成效,持续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推动新发展阶段深化改革取得更大突破;要聚焦重点,科学制定“十四五”重大改革举措分工方案,认真谋划2021年改革要点、台账任务和督察计划,压紧压实各项改革工作责任;要总结提炼各级各部门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对改革成效经验的宣传力度,讲好普洱改革发展故事,进一步营造全社会支持改革、拥护改革、参与改革的浓厚氛围。

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成员,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本文转自普洱新闻网: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八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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