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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

来源:普洱日报 时间:2019-12-25 阅读:


 

普洱日报讯(记者 王博喜莉)12月19日下午,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卫星主持召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精神,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共普洱市委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讨论稿)》《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讨论稿)》等有关改革方案。

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刘勇,市委副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陆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杨卫东,市政协主席、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魏艺红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关键举措。要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全面实施政府、部门和单位、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动态评价调整机制,实行全周期跟踪问效,提高收入质量和财政资源配置使用效率;要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进一步深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系统,加强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做好预算绩效运行监控;要建立完善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部纳入绩效管理,积极开展涉及一般公共预算等财政资金的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

会议强调,要将城市安全作为城市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的重要内容,强化红线意识,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加强源头治理,强化制度措施落实,提升市民安全素质和技能,全面加强城市运行安全管理,提高安全保障水平,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居乐业、幸福安康的生产生活环境。

会议强调,要围绕工资总额分配,进一步改革完善决定办法、管理方式和监管体制机制,使工资与效益联动起来、与市场对接起来,把增活力与强监管统一起来,更好调动国有企业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增强国有企业活力。要持续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推动企业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开展市场化选人用人、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引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支持企业主动对接资本市场;深入推进企业综合性改革,实现国有资本有序进退、保值增值、高效运营;加快市级投融资公司改革,提升市属国有企业融资、城建、招商、产业引领功能,发挥好平台公司面向市场加快发展和承担更多社会责任的双重作用。

会议强调,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普洱市实际制定政策措施,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要加大改革力度,从降低企业成本、缓解融资难融资贵、优化营商环境等具体问题入手,着力破解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企业培育,推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支持民营经济蓬勃发展的良好氛围。

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成员,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原文转自普洱新闻网: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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